循环经济立法与地方政府行为研究
本文阐述了发展县域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论述了循环经济理念与现实的冲突状况,如水资源定价过低,开发过度、土地管理粗放,耕地面积减少速度过快等,探讨了地方政府和微观主体的合作博弈情况,分析了循环经济立法远景。
循环经济 立法 地方政府行为
陈群胜
上海大学,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中原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06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6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暨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讨会
苏州
中文
120-126
2006-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