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心理危险性罪犯”的预警管理
心理危险性罪犯即心理明显偏离常态,存在伤害人身、损毁重要财物和其他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明显欲念,可能付诸于行动的罪犯。本文介绍了对“心理危险性罪犯”可以实行预警管理的依据,并说明对“心理危险性罪犯”实行预警管理是心理矫治工作及监管改造工作的实际需要。最后例举预警个案以供参考。
心理危险性罪犯 预警管理 心理矫治 监管改造
膝婉芬
江苏省镇江监狱,212003
国内会议
第十三次全国法制心理会学术研讨会暨首次两岸四地刑事司法心理研讨会
南京
中文
289-295
2006-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