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再担保制度比较研究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向债权人继续承担责任,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中日韩三国信用保证行业丰富的实践中,虽然对再担保的定义不尽相同,名称也不尽统一,但是这种专为担保人设立的保证方式及其所产生的保证行为则是普遍存在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再担保”,在日本、韩国已运作得比较成熟。特别是在日本,再担保(信用保险)制度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是支撑日本信用保证体系的关键制度。然而,在中国,再担保制度才刚刚进入探索期。本文的目的就是企望把日本、韩国较为成熟的再担保制度体系与正在探索中的中国再担保实践进行对比分析,以期撷取他山之石,打磨自家之玉,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再担保制度建言献策。
中日韩三国 再担保制度 体系架构
叶斌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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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436
200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