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北朝家妓考述

北朝时期,”妓”主要是对以表演歌舞、演奏器乐为业的女子的称谓。根据妓隶属范围的不同,北朝时期,”妓”大致可以分为宫妓、营妓、家妓等几类。其中,家妓在北朝尤盛,主要由官贵豪富之家豢养。北朝私家养妓的目的,一是借其歌舞愉情,彰显贵富之势;二是赖其恣情纵欲,逞淫逸之快。北朝官贵豪富之家养妓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北朝的社会风气、婚姻制度和乐舞艺术。关于北朝家妓问题,前贤已作了一定的阐释。本文拟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北朝家妓的主要来源、社会地位和私家养妓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略加考述。

北朝家妓 社会风气 婚姻制度 乐舞艺术

张云华

国内会议

1-6世纪中国北方边疆·民族·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

长春

中文

312-322

200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