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当事人死亡后对其文件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某中心受理多起涉及案件当事人已死亡的文件检验案件,所涉及的物证包括遗书、合同、欠条、收条、地契、存单及取款凭条等。这些物证往往是定案的直接证据,鉴定结论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关系到死者的名誉及其亲属的利益。因案件当事人已死亡,检验人员只能根据卷宗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死者生前遗留文字进行鉴定,因此难度较大。某处技术人员对受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认为检验这类案件应从多方面人手,充分利用检材、样本反映出的各种特征,去伪存真,明察秋毫,以做出客观、正确的鉴定结论。

文件检验 文字鉴定 遗留文字 案件当事人

李玉萍 郑万宏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

国内会议

第一届全国法院文件检验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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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99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