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案件的笔迹检验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事人采取伪造票据或凭证,涂改单据及合同,摹仿他人签字等手段,进行经济往来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大量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鉴定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审判工作就无法实现公平、公正。作者针对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伪装笔迹和低水平笔迹的检验,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民事案件 笔迹检验 文件检验
高志美 李春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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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2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