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笔迹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活内容的日益丰富,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特殊的科学技术活动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其结论也越来越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瞩目的焦点。尤其是笔迹鉴定,它作为司法鉴定的一种,不仅运用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而且更广泛地运用于民事诉讼活动中。但笔迹鉴定结论所造成的工作失误也较其他鉴定突出,因而也出现了一些与我国司法活动的法制原则相悖的现象和行为。本文就笔迹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问题略述浅见。
笔迹鉴定 司法鉴定 诉讼活动
王桂兰 程军伟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西北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55-61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