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下)——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及完善

本文介绍了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我国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规定的完善,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汲取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之精华,采取大陆法系职权主义模式的合理要素,融合人民司法的优秀经验为一体的诉讼模式,律师取证制度的改革也应遵循这一方向。赋予律师在取证时较大的自由并且切实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律师 调查取证权 审判方式 诉讼模式

李景涛 余沁洋

广东省金马波士德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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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