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和心肺复苏
心脏骤停在国际专题讨论会上被分类为心脏机械活动的突然停止,它是由可触及到的大动脉搏动消失,无反应和呼吸停止或有终末的濒死的喘息样呼吸反映出来。此定义(UtsteinⅡ,1991)强调心脏骤停(Cardiac Arrest)是一个临床综合征,即突然发生的,从第一症状出现不足一小时即脉搏消失,继而呼吸停止。作者阐述了心脏骤停后如立即给予有效的心肺复苏,则患者有可能存活,否则进入生物学不可逆死亡的观点。
心脏骤停 心肺复苏 临床应用
王佩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99-115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