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化条件下印刷型科技期刊编辑作品作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当前学界就科技期刊编辑行为的劳动属性已达成共识,但就编辑行为主体应否获得一种独立性的权利资格、是否予以著作权法上的更广泛意义上的保护等问题仍存在分歧。特别是随着数字化期刊的快速发展,这些分歧意见将使传统的印刷型科技期刊编辑作品的保护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故此,本文分析了科技期刊编辑作品的权利属性,探讨了数字化时代下印刷型科技期刊编辑作品作者面临的权利侵犯现象,并提出保护印刷型科技期刊编辑作品作者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
科技期刊 编辑行为 著作权法 权利属性 作者权益 法律保护
陈敬根 樊荣
大连海事大学期刊社,辽宁 大连 116026 第四军医大学《心脏杂志》编辑部,陕西 西安 710032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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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