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贺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的思考
2003年以来,贺州市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国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过几年努力,现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2007年11月市人民政府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验收。尽管贺州市所辖三县一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均通过了验收委员会验收,但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很可能成为今后水利工程管理的新矛盾。本文介绍贺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遗留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经过几年努力,贺州市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下一步工作是如何处理好存在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水利工程管理达到体制理顶、机制搞活、机构合理、运行高效的预期目标。
贺州市 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
黄剑华
广西贺州市水利电力局,广西 贺州 542800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81-83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