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军队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建议
本文通过对((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颁布,针对军队数字图书馆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条例》中应当区分数字图书馆的性质、目的,而进行不同程度产权保护和利益分享机制,军队数字图书馆建设从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上的角度进行法律定位。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军队数字图书馆性质、角色的法律定位、合理使用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享有优先法定许可。
利益平衡 合理使用制度 性质定位 军队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 知识产权
戴伟鹏 杨建兵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北京122信箱,100036
国内会议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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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331
2008-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