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王坡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实践与体会
2007年汛期,河南省老王坡蓄滞洪区运用分洪。这是《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令第37号)和水利部《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水汛”2007”72号)文件下发后,我省首次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本文介绍了老王坡蓄滞洪区运用情况、运用后居民财产登记及调查、核查、补偿的实践,提出了运用补偿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滞洪区 财政补偿 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
于天洪 侯晓婷
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南郑州 450003
国内会议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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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