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权转换中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
黄河水权转换的费用构成流域机构及水行政管理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但在水权转换实施过程中宁、蒙两区均未考虑生态补偿问题,为了黄河流域水权转换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本文在分析水权转换生态补偿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基金模式及生态修复工程补偿模式,为黄河水权转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借鉴。
黄河流域 水权转换 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机制 水行政管理 补偿费用测算
何宏谋 姜丙洲 罗玉丽 殷会娟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 河南郑州 450003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高级研讨、交流会
上海
中文
309-313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