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探析

环境资源由于其“公共物品”属性和“外部性”理论的影响,导致了环境保护的成果由他人享用而保护人自己却收益甚少的现象的发生。自然保护区发挥的效益由国家和全民享有,损失却仅由保护区居民承担,为了应对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应运而生。探索该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实现公民权利义务对等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自然保护区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制度 环境保护 生态效益 社会公平

黄德林 周敬玫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高级研讨、交流会

上海

中文

182-188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