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葡萄酒加工与原料生产农户的关系模式分析
从吕黎葡萄产业发展实践看,各类投资主体在市场、资源、开发能力与政策法律的约束下,极力兴办更加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葡萄酒加工企业,与葡萄种植农户结成了不同形式的利益关系,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本文现将该四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论述,包括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市场随机交易型、产加销一体化型及家庭经营的小型酒堡。
葡萄酒加工企业 种植农户 利益关系 经营模式
张树仁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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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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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4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