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律师的法律责任博弈分析

从2001年开始美国国内许多上市公司爆出财务丑闻,如安然公司、世界电信公司等,近期在欧洲同样也出现了财务问题.我国2000年的银广厦事件也四存在着财务问题,而使广大投资者受到极大的损失.许多学者都将这些财务问题的原因归责于董事会、总裁,以及从事财务报表制作的会计师.对律师的指责主要是律师更多地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没有照顾公司的整体利益,美国开始对律师的职业道德进行新的修订.从美国1933年颁布证券法以来,维护了美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度相比其他国家应该健全,财务丑闻爆发后,证实在现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中仍有问题.律师对公司承担信叉的义务,但律师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也面临许多问题,从而使律师职责无法实现,本文通过提出这些问题,并结合美国所进行司法改革,分析我国律师在从事证券业务的职责.

信义义务 职业道德 信息披露 法律责任 博弈分析 上市公司 律师职责

李娜

西北工业大学 人文与经法学院,7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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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