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青少年政策若干界限之辨析

在哲学的意义上,世间万事万物为保持自己的质的稳定性,都有一定的界限。在其界限之内,无论发生何种变化,都不会改变事物的质;一旦超出其界限,就会发生质变,一事物就会转化为他事物。青少年政策的研究、制订和执行,亦同此理。笔者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2年年会暨青少年政策与事务研讨会期间,阅读提交会议的论文,听取会议的发言,感到当前的青少年政策研究,有几个界限问题,需要得到正视和澄清。本文对青少年概念的年龄界定、青少年的法律保护和法律震慑、关于尊重青少年的基本权利和尊重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青少年 政策措施 法律保护 权利 监护人

黄志坚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第四届年会暨青少年事物与政策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3-39

200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