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的构想

本文提出彻底摒弃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报应惩罚为主”的落后的执法观念,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指出既要大胆地进行试验,又要审慎地推进改革;健全内部检察工作制度,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监所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设立的针对青少年工作的专门机构。

未成年人犯罪 检察制度 制度改革 司法保护

张寒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国内会议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第四届年会暨青少年事物与政策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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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90

200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