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态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本文介绍了我国旅游资源的权属、开发与经营现状,指出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明确了应该分离和可以分离的前提之下,怎样来实现分离、其分离的方式大概有哪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应主要采取如下方式:政府设置管理机构直接进行管理的方式;股份制合作开发方式;从门票中按比例收取资源费用的转让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的转让方式。
生态旅游资源 所有权 经营权
姜若愚
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94-205
2007-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