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企业与共性技术创新

本文从技术的前竞争性、广泛应用性与带动性和企业的研发能力与研发意愿相结合来定义共性技术。政府应该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的基础上,资助共性技术的发展。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企业规模与分布、科技资源状况等方面情况,确定共性技术创新的资助范围、力度和方式,提高资助效益。

政府 企业 共性技术创新 科技政策 市场机制 科技资源 资助效益

肖广岭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北京 100084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科技政策与管理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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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44

2005-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