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特定有机化学品(DOC/PSF)企业面对禁化武履约的对策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条款,在公约生效3年后(于2000年)经缔约国大会讨论通过,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已开始对其他化学品设施进行例行性视察。国际反恐怖和防扩散形势对履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行性视察逐步深入,质疑性视察也在升温,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维护国家的利益和良好的国际形象,涉及特定有机化学品(DOC)的企业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对履约的认识,做好数据宣布、提供视察数据过程的控制和接待现场视察的工作,维护企业利益和国家的良好国际形象。塑料助剂中大多数种类均属于特定有机化学品(DOC/PSF)的范畴,所以塑料助剂企业做好化武履约对策显示得十分重要。
特定化学品 化学武器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王爱红 韩永和 雷金林 张敬党
湖北南星集团,枝江,44320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00-104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