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导论
200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尽快修订矿产资源法。按照我国立法工作惯例和政府法定职责,矿产资源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和起草的工作任务自然落到国土资源部头上。本文介绍了法律现代化、法典化以及司法化等问题。
矿产资源法 执法检查 政府职责 法律责任
魏铁军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北京,100812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82-189
200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矿产资源法 执法检查 政府职责 法律责任
魏铁军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北京,100812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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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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