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矿产资源法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已并非泾渭分明,二者有日益融合趋势,突出地表现于“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倾向。法律在维护私人利益的同时,强调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以维护社会利益,这已成为全新的、不容置疑的价值观念。因而纯粹的公法和私法已是理论的假设。本文介绍了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定位,阐述了矿产资源法的完善制度。

矿产资源法 制度完善 价值观 法律定位 社会利益

张宇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37

国内会议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05年学术年会

成都

中文

289-292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