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发展模式之检讨与重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经历着深刻而剧烈的变革。在这样一个重要变革时期,行政法发挥了独特的功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行政法律的制定和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就总体而言,我国行政法发展遵循的是控权模式,由于控权模式自身的局限,更由于我国缺乏与控权模式相对应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基础,实践中行政法的发展仍远落后于现实需要,不能为快速转型的社会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也无法为时代变迁背后的利益调整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对20多年来行政法的整体发展进行检讨反思,重构行政法的发展模式,构建合理的行政法结构体系实为当务之急。本文探讨了行政法发展模式之检讨与重构。
行政法 发展模式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法律制度
薛刚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海南博鳌
中文
171-187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