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当代行政法学的发展脉络
行政法学与行政法治既可以被视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具有逻辑上的不可割裂性,又可以作为两个不同的事物进行独立研究。我国行政法学界在这两个问题的处理上似乎更倾向于前者,而忽视了行政法学与行政法治各自相对独立的属性。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导致我国行政法学体系科学属性相对较弱的一个外在原因。正是基于这样的状况,笔者试以行政法学作为相对独立的事物为研究起点,揭示我国当代行政法学的发展脉络。
代行政 法学发展 行政法治
张淑芳
华东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海南博鳌
中文
344-358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