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之省思

按照学界通行的说法,新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恢复于20世纪70年代之末,定型于20世纪90年代之中,而今正处于深入发展阶段。此一时期恰逢我国社会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艰难转型期。在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过程中,特别是在民主法制重建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行政法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行政法是诸多法律部门中发展最为引人注目的一支。与制度建设飞速前进相适应的是,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也一路高歌猛进,从被世人遗忘的“冷学”渐成人丁兴旺的“显学”。有学者甚至预言,21世纪的法制将进入较健全、成熟的行政法时代。为此,笔者在分析当下行政法学研究现实困境的基础上,努力发掘21世纪行政法学研究的目标取向与路径依赖。

行政法 民主法制 法治社会 人治社会

章志远

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海南博鳌

中文

366-375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