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学研究中,行政主体理论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构成行政法学体系的一块基石。许多学者将其作为行政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已成为行政法学研究行政组织的主流,并且对行政主体的探讨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对行政机关及行政组织法的研究。本文介绍了行政主体的概念和行政主体理论,分析了行政主体的类型和范围,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定位以及行政主体理论的实践意义进行了探讨。
行政主体 行政法 法学体系 行政组织
李积霞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海南博鳌
中文
461-467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