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山西省政府20年行政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进行各项行政工作和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所追求的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进行法制建设的目的。山西省人民政府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省级地方政府,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引下,近20年来,在以政府立法推进政府工作、政府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到了应当有的补充作用。本文对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发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回顾,探讨了山西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前景。

行政立法 社会事务 事务管理 地方政府

任刚军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海南博鳌

中文

567-572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