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外部性与辅助性原则——经济学给行政法学认识行政许可的两个视角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它通过行政权力对个人权利的干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传统上的行政许可被解释为“禁止的解除”,如禁止持有枪支,解除这种禁止就是持枪许可。而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许可早已超出了这一范围,不仅仅是禁止的解除,还可能是某种限制的解除。也就是说,许可的活动不一定是被禁止的,而可能只是受到限制而已,如准生证准许的活动是生育,生育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我们不能说国家禁止生育,而只能说国家对生育这种权利有所限制。可见,许可首先是对权利的限制,解除这种限制就构成行政许可。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即人行为的外部性和国家辅助性原则对行政许可限制权利的原因和界定许可的范围作一初步考察。

经济学 行政法 行政许可 行政管理 管理制度

刘莘 张玉卿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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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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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