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行政程序法的三个前提

本文斗胆提出行政程序法的诞生需要一个国家的法治基本具备三个前提的猜想,求教于行政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第一个前提:行政权力的制约化;第二个前提:诉讼程序的正当化;第三个前提:权利要求的细节化。

行政程序法 权力制约化 行政权力 诉讼程序

肖凤城

中央军委法制局

国内会议

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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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65

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