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监督到救济:行政法功能的转换——兼论以人权保障为核心重构行政救济机制

行政救济作为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予以纠正、制止或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已成为行政法研究的重要内容。有学者认为,行政法作为调整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公法,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以法制约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对公民来说,是确保当公民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侵害后能得到有效救济。从这个角度说,行政法就是权利救济法。可以预见,完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不仅是今后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试图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视角转换着手,通过对中国行政救济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成绩和问题的分析,探讨行政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健全中国行政救济制度的一些设想,以就教于同仁。

行政救济 行政机关 法律制度 公民权利 行政法 权利救济法

金国坤

北京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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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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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