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行政补偿制度的变迁

行政补偿是国家补偿中的重要内容,较多适用于国家征收、征用或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它是国家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其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保证国家秩序的稳定、人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行政补偿制度的产生和形成是国家责任的一次重大进步,它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实现,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化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个国家文明、民主和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它的产生早于国家赔偿制度,但其发展又长期依附于国家赔偿制度,并逐渐从国家赔偿制度分离和独立出来,发展成为一种完善的法律制度。本文探讨了行政补偿制度的确立以及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行政补偿 补偿制度 国家补偿 合法权益 法律制度

毕可志

烟台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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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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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