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制度改革
虽然《宪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用土地,但是《土地管理法》又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即凡是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用地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请求政府动用征地权,以满足其用地的需要。本文介绍了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分析了征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浅谈了征地制度改革的重点。
城市化进程 征地制度 公共利益 制度改革
许宝健
经济日报农村版报社
国内会议
2005年三农问题与村镇建设——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理论与实践高层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69-174
2005-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