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劣质奶粉流入事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劣质奶粉流入阜阳事件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看,一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多头监管,监而未管;三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不够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客观上看,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的漏洞使监管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较多、职能交叉、责权利不统一,影响和制约了行政监管效能的发挥。三是信息渠道不够通畅,一个地发生了问题,其他地方继续重演。四是市场准入、索证索票等市场监管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五是假劣食品产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对生产假劣食品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渎职、失职。因此,必须下大力狠抓思想作风建设、机制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建设、行政能力建设等,才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 监管制度 制度建设
陈小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合肥,230001
国内会议
合肥
中文
458-460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