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鉴于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太湖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条例》来调整和规范太湖流域治理、开发、管理与保护中的社会、行政、经济、环境等关系,太湖流域的统一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文章简介了太湖流域的地理位置和水资源特点,总结了太湖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5种主要问题。从宪法、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4个方面,分析了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法律基础,并阐述了我国现行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法律的关系不清;法律之间的关系不协调;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范围不明;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 职权不定,难以实现法律规定的管理目标。最后,根据中国目前的立法机制,提出了设立太湖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委员会来制定《太湖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基本设想,介绍了这部条例的立法体系、立法原则和立法制度等。
流域管理 立法构想 水资源 资源保护 保护立法 水环境
王芬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规划与标准研究所,上海 200233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7-41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