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精神科医疗工作中的“知情同意”问题

“知情同意”主要包括患者有权了解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等具体内容,医务人员有义务做出与此疾病有关的解释和说明,这是患者的知情权;患者有权要求检查和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也有权拒绝,这是患者的同意权。当患者因缺乏医学知识或其他原因拒绝合理的诊疗措施,而这种拒绝将会带来不良后果时,医务人员要耐心劝说,讲明利弊,但不能采取强迫手段。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因此,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精神科的医务人员如何与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沟通,如何避免在实施“知情同意”出现纠纷等问题,现对此作一探讨。

精神科 医疗服务 知情同意权 医务人员 医患关系

位孟海

福建省漳州市福康医院 363000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服务学术交流会

昆明

中文

37-39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