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积极性及局限性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初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在我国医疗制度改革过程中有其出现的必然性和积极性,但它只能规范采购行为,解决采购问题,无法从源头上解决医疗行为中的不正之风.过分夸大其纠风作用或因其局限性就要求终止药品招标工作的两种看法都是不切实际的.针对已出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有助于完善和改进药品招标工作。

医疗机构 药品招标采购 积极性 局限性 医疗制度

程晓莉

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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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一次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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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404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