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份合作制在福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中的实现
本文分析了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做法和必须具备的条件。认为: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的土地规模经营,是建立在农村土地市场流转机制的基础上;不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保留了家庭经营的内核;扩大了土地的经营规模,而又仍然坚持了地权均等的原则。因此,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形式。最后,本文提出了强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做好地籍的调查和整理、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坚持农民自愿互利原则等进一步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建议。
农村土地 股份合作制 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市场流转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使用权
林添福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福州,350000
国内会议
四川雅安
中文
66-72
200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