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合作制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研究

在我国,信用社改革模式的多元化是公认的,用完全统一的模式去推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自然是不合理的,也是很难取得成功的。根据我国信用社改革具有的区域性和阶段性特征,每个时期、阶段所采取的模式应该符合相应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分析农村信用社合作制名不副实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民、信用社身份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合作制是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特别是中西部)改革的一个理想模式。同时。还从成本角度分析了信用社合作制模式的困难,得出一些建议性结论。

合作制 农村信用社 信用社改革 区域经济发展

匡远配 曾福生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081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长沙,410128

国内会议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2005年学术研讨会

四川雅安

中文

256-261

200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