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兵团农牧团场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兵团自90年代初期就从南北疆173个农场中选择了2个效益较好的团场进行公司制的改制,改制初期有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构,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有不少团场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机关职能不健全,权力不能有效制衡,并未真正建立起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本文对此进行介绍,并提出完善兵团农牧团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推进股权多元化,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创造基本条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牧团场 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改革
夏新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校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346-351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