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牧区人口迁移流动与可持续发展
牧区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是在草原承载力范围内的适宜人口,要建立草原牧区生态可持续发展模式,必须要建立新的平衡系统——输出人口,转移草原牧区的超载人口,退耕还牧、还草、调整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通过地方法规来确定,通过有效的、长期稳定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建设来调节和疏导人口转移的规模、走向,采取草原生态补偿金制度;要实行“生态移民搬迁”的企业化管理;建立职业培育机制;实施牧区人口转移与城镇化等措施,逐步形成牧区人口规模、布局、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中国 牧区人口 人口迁移流动 可持续发展 城镇化
孙学力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6-171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