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政府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和社会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向纵深发展,深刻地触及人们之间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了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在这一特定的背景下,正确处理政府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本文探讨了正确处理政府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问题的具体背景以及政府征税人与纳税人关系的基本原理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和社会基础,分析了我国政府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与为纳税人服务的基本措施和经验。
政府征税人 纳税人 和谐社会 纳税人保护
刘隆亨 周红焰
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四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9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