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监督与反腐倡廉制度研究——赋予人民检察院预算监督职能的构想
预算监督是指预算监督主体对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决算等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实施的监察和督导。预算监督是国家的一个重要职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这一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现有的互相依存、紧密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监督关系中,亟须建立专门的法律预算监督机构,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对严格全面的预算监督,正确地集中、分配和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当前财政预算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记忆赋予人民检察院预算监督职能的构想。
财政预算 预算监督 人民检察院 监督职能
刘远景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四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19-226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