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之检讨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自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针对区域经济发展而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并由此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为发展区域经济而制定和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却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作出反思。本文拟从宪政国家下税收正义和全球性税制改革的视角,对此问题作一探讨分析。
区域经济 税收优惠政策 税制改革
侯作前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四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53-259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