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经验看我国物业税制的建立与完善
物业税,又称房地产税,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支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的一种税。它是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力杠杆,其主要功能是合理调节房地产收益分配,鼓励房地产的流动,刺激土地的供给。我国物业税收体系,包括房地产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开征物业税的内容写进了全会的公报,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物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物业税。本文将在探讨完善我国物业税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国外物业税制的现状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对改革和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并提出对策,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
房地产市场 物业税 税制改革
李亦中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四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500-507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