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与意义的范畴化——论评价理论
当代语言学研究理论众多、学派林立,各个流派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讲,语言研究可以从四个角度之一进行:(1)形式范畴化,并把形式范畴化作为唯一的研究目标;(2)形式范畴化,并把形式范畴化作为其他范畴化的基础;(3)意义范畴化,并把意义范畴化和形式范畴化的一致性作为研究的目标,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属于这一类;(4)意义范畴化,并把意义范畴的系统化本身作为主要的研究目标。认知语言学和Martin的评价理论都应该属于这一类。 本文以格语法(case grammar),和Dik的功能语法(functionalgrammar)为例来阐述第二种范畴化。用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特别是他的由语气和情态体现的人际意义理论来说明系统功能语言学具有第三类范畴化的特点;最后,用Martin的评价理论来说明它具有第四类范畴化的特点。
语言学 形式 意义 范畴化 评价理论
张德禄
中国海洋大学
国内会议
河南开封
中文
134-142
2005-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