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促进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建设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问题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在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众多实际问题的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充分意识到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而且,在很多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获得国务院通过,重庆、浙江、海南、河南、广西、云南、新疆、湖南等省、自治区也已颁布了地方性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但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们总体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境地,特别是在应对复杂程度高、涉及面广的急性事件方面还缺乏必要的经验和能力,必须尽快迎头赶上。针对我国的实际,结合国际先进经验,笔者认为,促进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重组政府应急职能,整合政府应急力量;重视中介机构作用,调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加快应急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电子政务 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系统

姚国章

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中国政府电子政务论坛

北京

中文

85-88

2005-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