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培养农民合作意识 稳步发展农业合作社

本文论述了农业合作社的概念,强调由农民组织、农民管理并为农民服务是农业合作社的根本性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的新形势下,培养农民合作意识,在自愿互助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发展各种合作社,使农民借助合作社成为市场经济的新主体,是保护和提高农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在合作社法的框架内大力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农业合作社 合作意识 合作社法 农民组织 农民管理 农民利益

董传河 赵丽艳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国内会议

2007年华东地区农学会学术年会暨福建省科协第七届学术年会农业分会场

厦门

中文

394-396

200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