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探讨
原国家环保局1993年颁布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对于统一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质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当时认识水平所限,其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没有考虑建设项目对水文、泥沙情势的影响,对于以水文情势影响为主的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导则确定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往往与实际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不符。本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影响的特点,综合考虑工程特点、水体规模和功能要求,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并将其用于不同类型、规模的工程进行验算,结果表明,所判别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与实际工作要求相符,可作为(《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修编的参考。
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标准 工作等级
薛联芳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410014
国内会议
三亚
中文
13-18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